根据《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和《 (略) 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加强霞浦县城区居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防止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2023年第二季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霞浦县城区居民饮用水卫生情况开展监测工作,结果如下:
一、监测点设置、采样时间和方法
选择出厂水1个(监测点:县第一自来水厂)、末梢水12个(监测点:霞浦六中、宏翔高级中学、霞浦一中、松城中学、霞浦七中、帝景假日酒店、海悦大酒店、晨曦国际酒店、 (略) 、县政府、财政局、疾控中心)、二次供水设施(水塔水)9个(监测点:宏翔高级中学、霞浦七中、帝景假日酒店、晨曦国际酒店、县政府、财政局、疾控中心、中茵蔚蓝国际、长溪蓝庭)。监测点涵盖城区东、西、南、北、中。于2023年5月8日进行饮用水采样、检测,共采集样品22份其中出厂水1份、二次供水9份、末梢水12份。水样采集、保存、运输、检验按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规定执行。
二、检测指标(36项)
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共计16项)。
2.毒理指标:砷、镉、铬、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烷、二氯一溴*烷、一氯二溴*烷、三溴*烷、三卤*烷、二氯*酸、三氯*酸、氯酸盐(共计16项)。
3.消毒剂常规指标:游离氯(共计1项)。
4.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共计3项)。
三、评价标准
水质监测结果分析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执行,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监测达标率为水样达标率,每份水样应检测的所有项目全达标为达标水样。
四、水质检测结果
第二季度共监测城区居民饮用水22份,达标率为100%。其中出厂水达标率为100%,末梢水达标率为100%,二次供水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