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新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公开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略) (略) 位于顺德区勒流街道连杜村富安工业区(一期)20-4号地块之一,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 度 49分 7.51 秒,东经113 度 13 分 1.36 秒。本项目主要从事纸箱的生产,年产纸箱20万个。从业人员为15人。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项目内不设饭堂和员工宿舍。
项目本次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的规模为:三色印刷机2台、二色印刷机1台、分纸机1台,啤机1台、开槽机1台、钉箱机3台、粘箱机2台、打包机1台。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审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项目已落实的环保措施及调试、监测情况如下:
水污染物:
废水
本项目工作人员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政管网排入勒流污水处理处理。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储存于塑料桶,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收集处理,不外排。
大气污染物:
印刷和粘盒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7米高的G1排气筒达标排放。VOCs执行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 印 刷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分切过程会产生粉尘颗粒物,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排放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BD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VOCs 排放浓度执行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 印 刷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其中厂界内VOCs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级60~90dB(A),生产噪声通过距离的衰减和厂房的声屏障效应,项目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少,能使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60dB(A)、夜间等效声级≤50 dB(A))。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检定,同时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通过墙体隔声能有效降低噪声传播;加强厂区内部、项目边界等处的绿化,合理配置绿化植物;既可美化环境,同时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HW08类)、废抹布(HW49类)、废机油桶(HW08)、废原料包装桶(HW49类)、废印刷版(HW12类),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放置场所,规范化缓存危废,贮存至一定量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边角料和废包装箱给材料回收商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建设项目公示内容: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组意见。
上述文件可直接向(二)所示本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单位索取查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 系 人:潘秀文
联系地址:顺德区勒流街道连杜村富安工业区(一期)20-4 号地块之一
联系电话:*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环保验收,现特向公众告示本项目的情况,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20个工作日)。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认真考虑,确实可行的予以采纳。
(略) (略)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