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鼓励襄阳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新能源汽车的公告 | ||||||||||||||||||||||||||||||
| ||||||||||||||||||||||||||||||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襄政办发[2023]18号), (略) 区巡游出租汽车更新新能源车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略) 区巡游出租汽车在2024年度规定时间内申请、更新符合《 (略) 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等政策的新能源出租汽车,且投入运营服务的,可享受一次性奖励。 二、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含当日),由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车主向所在企业递交书面申请,经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审查,并进行公示。 三、车辆更新后,由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车主向所在企业递交书面申请,经企业核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奖励资金。 车辆更新申请等具体事宜,可咨询车辆 (略) 市区巡游出租汽车 (略)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