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 (略) 关于下达2023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和《东山县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县海 (略) 会 (略) 于2024年9月27日组织有关专家对东山县 (略) 申报的“杏陈镇前埕鑫海渔业产业园养殖池 (略) 理项目(一期)”开展立项评审工作,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和我县实际情况,拟同意该项目作为2023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详见附件)。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县海 (略) 提出。
联系人:陈榕志,#
附件:东山县2023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名单
东山县海 (略)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东山县2023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名单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申报单位 | 计划总投资 | 申请补助金额 |
1 | 杏陈镇前埕鑫海渔业产业园养殖池 (略) 理项目(一期) | 东山县 (略) | 747.8 | 224.3 |
合计 | 747.8 | 2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