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都昌县蔡岭 (略) 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1.2工程地址: (略) 都昌县蔡岭镇 (略) 二期 1.3工程概况:本工程拟建建筑共4栋,框架结构,7#厂房、综合楼、设备房、4#厂房、 (略) (略) 。包括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屋顶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1.4资金来源: 政府专项债劵 1.5交货日期: 2024年11月10日至2025年05月30日#续进场 1.6交货地点: (略) 都昌县蔡岭镇 (略) 二期 1.7技术要求:1、#方所供物资的性能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2、水泥应满足GB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三氧化硫含量≤4%,氯离子≤0.06,水泥中水溶性铬应符合GB#要求,水泥中碱含量按Na2O+0.658K2O表示,水泥的初凝时间应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应不大于600min。矿渣硅酸盐水泥细度以45μm方孔筛筛余表示,应不低于5%。 放射性核素限量内照射指数IRa应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r应不大于1.0。3、砂子应符合GB/T #-2022《建设用砂》规范要求。细度模数2.8,含泥量≤2.5%,泥块含量≤0.4%。1.8验收方式: 检尺、点数 1.9报价方式:根据材料明细进行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1.10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方按#方提供的材料计划进行加工,分批次进场。材料进场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每月10日到15日为对账期,供应商应在对账期办理上月16日到当月15日送达工地货物的对账结算,并由本合同指定双方代表签字认可,供应商需开具所供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类推。本合同在双方手续齐全后,#方向#方支付不低于业主付款比例60%的货款。供应商同意采购人以抵顶资产(房产、汽车等)方式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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