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
按照县环委办《关于上报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措施的通知》(石环委办[2023]35号)的要求,现将《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8日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解决自然资源领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略) 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教治。全力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着力提升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矿山无证开采、超层越界违法开采。重点排查整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及以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等各种名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方面问题。(局执法监察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牵头,各中心所协调配合)
(二)矿山生态修复。重点排查整治2021-2022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责任落实等方面问题。(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牵头,各中心所协调配合)
(三)土地利用保护。重点排查整治经批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否按照批复的方案开展工作、拆旧区复星质量,以及复垦验收后的管护情况等方面问题。(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牵头,各中心所协调配合)
(四)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重点排查整治《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实施以来,生态保护红线内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报批用地手续情况,是否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办理矿业权手续等方面问题。(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牵头,各中心所协调配合)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聚焦重点,全面排查。县局将成立自然资源领域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见附件),依据本方案内容,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立足部门职责任务,强化技术支撑和人员保障,并结合自然资源执法检查、日常巡查等工作,全面开展问题大排查、大起底,确保排查彻底、不留死角。
(二)把握环节,建立清单。各牵头股室要主动加强沟通,严格审核把关,将自然资源领域排查问题纳入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科学确定整改措施、目标任务、整改实施主体,完成时限、验收单位,按照县环委办的时间要求报送任务清单, (略) 局。
(三)加强协调,推动整改。各牵头股室要按照责任分工,履行好有关职责,协调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存在环境或安全风险隐患的,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按照时限和质量要求持续整改,确保按时清零。
(四)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工作专班要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工作机制,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专项行动结束
后,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继续按照《 (略) 突出生态环境
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等常态化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全面抓好自然资源领域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大兴调查研究实际成效的重点任务,作为促进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改革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 (略) 委工作要求。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明确各方责任。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是专项行动实施的责任主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加强督导、上下联动,指导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各自然资源所要加强沟通协调、请示汇报,在各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协同推动本县自然资源领域排查整治工作,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改彻底、改到位,严格问题监管、验收,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问责。县委、县政府明确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计入县委综合考核、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因排查整治工作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而出现重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将按照《 (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名单
班 长:吴利民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班长:吴南友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程江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查显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来宝 局党组成员、县纪监委派驻纪检组长
王明军 局工会主席
成 员:汪子军 杨朝翀 蔡钊 程至 苏攀 王炳 张建
李昭强 彭真
关于印发《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
按照县环委办《关于上报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措施的通知》(石环委办[2023]35号)的要求,现将《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8日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一步解决自然资源领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略) 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教治。全力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着力提升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矿山无证开采、超层越界违法开采。重点排查整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及以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等各种名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方面问题。(局执法监察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牵头,各中心所协调配合)
(二)矿山生态修复。重点排查整治2021-2022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责任落实等方面问题。(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牵头,各中心所协调配合)
(三)土地利用保护。重点排查整治经批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否按照批复的方案开展工作、拆旧区复星质量,以及复垦验收后的管护情况等方面问题。(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牵头,各中心所协调配合)
(四)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重点排查整治《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实施以来,生态保护红线内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报批用地手续情况,是否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办理矿业权手续等方面问题。(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牵头,各中心所协调配合)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聚焦重点,全面排查。县局将成立自然资源领域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见附件),依据本方案内容,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立足部门职责任务,强化技术支撑和人员保障,并结合自然资源执法检查、日常巡查等工作,全面开展问题大排查、大起底,确保排查彻底、不留死角。
(二)把握环节,建立清单。各牵头股室要主动加强沟通,严格审核把关,将自然资源领域排查问题纳入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科学确定整改措施、目标任务、整改实施主体,完成时限、验收单位,按照县环委办的时间要求报送任务清单, (略) 局。
(三)加强协调,推动整改。各牵头股室要按照责任分工,履行好有关职责,协调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存在环境或安全风险隐患的,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按照时限和质量要求持续整改,确保按时清零。
(四)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工作专班要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工作机制,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专项行动结束
后,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继续按照《 (略) 突出生态环境
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等常态化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全面抓好自然资源领域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大兴调查研究实际成效的重点任务,作为促进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改革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 (略) 委工作要求。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明确各方责任。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是专项行动实施的责任主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加强督导、上下联动,指导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各自然资源所要加强沟通协调、请示汇报,在各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协同推动本县自然资源领域排查整治工作,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改彻底、改到位,严格问题监管、验收,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问责。县委、县政府明确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计入县委综合考核、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因排查整治工作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而出现重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将按照《 (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名单
班 长:吴利民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班长:吴南友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程江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查显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来宝 局党组成员、县纪监委派驻纪检组长
王明军 局工会主席
成 员:汪子军 杨朝翀 蔡钊 程至 苏攀 王炳 张建
李昭强 彭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