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市水审〔2023〕47号
(略) 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审查批复<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调市农业中心〔2023〕8号)已收悉,我局已经于2023年6月1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 (略) (略) 境内,项目建设地理位置涉及水源起点南区配水厂和九龙泵站,及供水范围的晓南镇张庄村、宋荒地村、刘景荒地村、锁龙沟村、高力沟村、项荒地村、前孤山子村、泉眼沟村8个村及大兴矿沿线。建设配水管线*m,实现项目区内生产生活水源的替换及供水管网的更换,晓南镇村镇受益人口约为21789人。南区配水厂供水规模为II型,九龙泵站供水规模为IV型。项目组成包括配水管线工程、加压泵房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占地面积58.44hm2,其中永久占地0.65hm2,临时占地57.79hm2,占地类型为旱地、河流水面、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农村道路和空闲地。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方总量为44.47万m3,其中土石方开挖量24.82万m3(表土剥离4.12万m3),土石方回填量19.65万m3(表土回覆4.12万m3),无借方,余方5.17万m3,运至村组综合利用。
本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项目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12月竣工,总工期为15个月。(本水土保持方案为补报方案)。项目总投资为15160.1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34.75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地方配套及专项债。项目法人单位为调兵山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项目区概况
项目 (略) (略) (略) 境内,域内地势西高东低,呈倾斜状的地势,成低山丘陵、平原的地貌类型。项目区气候类型属北温带半湿润大*季风性气候,项目区年平均气温8.5℃,无霜期为142d,年均降水量594.9mm,年均蒸发量1210mm,年均风速2.86m/s,主导风向为SW,最大冻土深126cm; (略) 地表土质为黄褐色松耕土层,厚度较大,土壤为棕壤土亚类,属薄腐殖层花岗岩典型棕壤土层,土壤自然肥力水平较低; (略) 地处华北植物区系,植被主要属于夏绿林型、常绿林型灌木和草本植物。主要木本植物有刺槐、落叶松、油松、杨、榆等,林草覆盖率为19.69%。
项目区属于东北漫川漫岗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辽 (略) 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强度以轻度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350t/km2·a,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km2·a。
三、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内容。
(二)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方法、结果。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的划分。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8.44hm2。项目建设区划分为配水管线区、加压泵房区、施工作业区3个防治分区。
(四)同意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及布局。防治标准等级为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8%,表土保护率达到98%,林草植被恢复率及林草覆盖率不做限制性要求。
(五)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方法。
(六)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原则、依据、方法。
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45.9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投资64.68万元,方案新增81.24万元)。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7.05万元,临时措施费1.80万元,独立费用41.67万元(建设管理费1.47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4.3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6.20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12.2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7.50万元),预备费1.5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元。
(七)同意方案实施的水土保持管理内容。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各环节要加强落实管理责任。
四、建设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严禁扩大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面积,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抓紧落实水土保持资金。方案中的水土保持各项措施要纳入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
(三) (略)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并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结果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保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做好工程质量评定。
(六)工程有重大变更时,应同时变更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水行政主管部审批。
(七)请你单位及时足额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其他要求
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规定,落实“三同时”制度,在工程投入运行前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自检自验等各阶段验收工作。工程投入使用前将自主验收材料上报方案审批单位报备。
(略) 水利局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