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天津科尔达汽 (略) | (略) 武清区梅厂镇福源开发区福祥道7号 | 天津 (略) | 天津科尔 (略) 可年产汽车零部件*件,现有电泳A线、电泳 B线、电泳C线前处理工艺采用陶化工序,由于陶化工序处理零部件防腐蚀能力低于磷化工序,且陶化后电泳涂料的附着力低于磷化工序,为提高涂膜层的防腐蚀能力和附着力,天津科尔 (略) 拟投资*元购置新设备替换部分老旧设备,对公司现有汽车零部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对现有电泳A线、电泳B线、电泳 C线的陶化工序改造为磷化工序,将陶化工序前的第三级水洗工序改造为表调工序,其他工序不变。项目实施后,电泳 A线、电泳B线、电泳C线产能保持不变,年产能仍为*件。 | (1)废气: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建成后本次经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磷化后清洗废水、现有工程生产废水(包括现有工程及其他拟建工程生产废水)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厂区生活污水、锅炉排浓水、纯水制备排浓水由厂区独立的废水排放口(总排口) (略) (略) (略) (梅厂镇福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中心)。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厂区独立的废水排放口(总排口)废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室外风机加装消音器、彩钢板隔声,冷却塔加装隔声垫,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四周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且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因此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 (略) 内东侧现有10m2一般固废区,废包装物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危险 (略) 内东侧现有8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厂区内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暂存后由城管委有关部门定期清运。 | / |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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