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开展我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发布《福建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FJ-*),后续将开展企业及 (略) 上申报工作,敬请密切关注福建省医疗保 (略) 站“药械采购”模块及福 (略)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发布的有关信息。
附件:福建省第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FJ-*)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