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25日,我局共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
通讯地址:营 (略) (略) 营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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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 全文 |
1 | 四川进源机械汽车水泵及零部件生产(二期)项目 | 南营环审[2024]17号 | 2024年6月25日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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