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现将 (略) 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衔接资金(巩固成果任务)入库实施项目进行公告,公告期十天,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12317 、0470-*
联系单位: (略) 农牧水利局(乡村振兴局)
地 址: (略) 南区立交桥南路35号农牧水利局
邮 箱:*@*63.com
邮 编:*
说明:本项目库作为项目实施的储备库和来源库,不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后期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做好动态调整。
附件: (略) 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入库实施项目清单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