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天山 (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恰探1井零散气回收站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 (略) 上阿图什镇博依萨克村 | (略) (略) | 新疆 (略) | 建设临散气回收生产线一条,各设备均为撬装式设备,处理规模为5?Nm3/d。 | 废气:发电机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加热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火炬燃烧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烃类气体,密闭集输,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罐贮存后定期拉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通过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阿图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固废: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抹布可以混入生活垃圾,随生活垃圾送至 (略) 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废机油、废脱水筛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音控制设备,对单机噪声源大的采用安装消音器、隔音罩、基础减振等有效措施。 风险:站内设置自动检测报警系统、消防水池、储罐区围堰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