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稀有金属资源综合冶炼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中庭一、中庭二景观绿化工程项目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XJYGCG*)
一、更正内容一、原公告第三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3、提供近一年度(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提供企业连续三个月完税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 (略) 政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6、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项目金额250万元以上的同类型的绿化工程项目,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2020年1月1日至今)。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自行组织勘查现场,费用自理,风险自担。
现变更为:
(一)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自行提供诚信声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购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8月25日。
二、其他公告内容三、监督部门/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昆仑 (略)
地址:
联系人:王琦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 (略)
地址:
联系人:虞洋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