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毛集实验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局。
一、毛集实验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毛集经济开发区西侧,设计规模为*m3/d,服务范围0.15km2。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其中主要污染物项目COD、氨氮、TP、氟化物分别不超过40 mg/L、3.0 mg/L、0.4 mg/L、1.5mg/L。
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在利民沟(东经116°38′22.22″,北纬32°37′11.03″),后自流入岗头子龙沟,最终排入淮河,涉及的水功能区为淮河毛集寿县凤台农业用水区,控制断面现状水质为III类,“十四五”水质考核目标为III类。本项目入河排污口性质为新建,类型为工业入河排污口,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
二、本项目尾水排放满足淮河限制纳污总量控制要求。
联系电话:0554-*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起5个工作日内
地址:毛集实验区焦岗湖大道66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