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9月5日10:00时起至2024年9月6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上(网址:www.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拍卖对象 (略) 城关区 (略) 40号1单元16层1603室【权属证号: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号】的房产。
所在宗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住宅用地,面积:93.99平方米,具体四至为:东临融园,南临油料中心, (略) ,北临联创广场-A座;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地质状况较好,土壤无污染,地基承载力良好,宗地已达到“七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暖、通天燃气),土地平整。能够满足建筑物按照其证载用途使用。
房产所在主楼总高地上25层,其中地上24层,钢混结构。建成于2010年。外墙为皮红色防水涂料;单元有电子防盗门,两梯八户。估价对象位于第16层,房号1603室,建筑面积93.99平方米;户型格局为两室两厅一厨一卫,入户门装有防盗门。室内客厅朝西,客厅地面铺地板砖,墙面刷白色乳胶漆,石膏板二级吊顶;两间卧室朝西,地面铺地板砖,墙面刷浅蓝色乳胶漆,石膏条走边无吊顶,成套木门、家装衣柜;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滑地砖,墙砖贴面到顶,铝扣板集成吊顶,成套木门;断桥铝门窗,房屋整体属中等装修,维护状况较好。通水、电、暖、天燃气等基本设施配套齐全。被执行人占有。
评估价:*元 起拍价:*.2元;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本院不组织实地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中一方无法联系或不予缴纳的,可由另一方暂时负担、先行垫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拍卖余款在2024年9月12日17:00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黄河家园支行,账号:*5645(大额行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
十二、因各地限购政策不同,参与竞拍前请各竞买人提前咨询当地房管部门,确定自己是否满足当地限购政策,根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法院标 (略) 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李:0931-*。 (略) (略) 监督电话:0931—*。
其他 (略) 技术问题, (略) 客服咨询—热线:*。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