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海螺2025年上半年燃煤炉渣(含湿)、烧结煤矸石二次招标信息公示
根据公司生产需求,拟对2025年上半年燃煤炉渣(含湿)、烧结煤矸石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赣州海螺2025年上半年生产用燃煤炉渣(含湿)、烧结煤矸石(含龙南海螺)
二、招标人:赣州 (略)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及需求数量
序号 | 招标物资 | 质量指标 | 需求单位 | 暂定数量 |
1 | 燃煤炉渣 | 烧失量≤8%,SO3≤3% 水份≤5% | 赣州海螺 | 3.(略)吨 |
龙南海螺 | 1.(略)吨 | |||
2 | 燃煤炉渣(湿) | 烧失量≤8%,SO3≤3% 水份≤12% | 赣州海螺 | 2.(略)吨 |
3 | 烧结煤矸石 | 烧失量≤8%,SO3≤3% 水份≤5% | 赣州海螺 | 3.(略)吨 |
龙南海螺 | 2.(略)吨 |
四、合同有效期限: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7月31日
五、交货地点:赣州(龙南) (略) 指定地点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燃煤炉渣(含湿)投标单位须提供电厂等用煤企业废渣经营权或销售权相关证明材料(如合作协议、销售合同等);煤矸石(水)投标单位须提供资源所有权或销售权相关证明材料(如与矿方的合作协议、合同等),同时应提供货源地经有关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批复等相关文件或自愿承担因环保督查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承诺函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无不良经营记录,能够开具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4)若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接受其中之一。
(5)不同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公司注册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相同的,或存在同一人实际控制多个报名单位的,上述单位均视为串通投标,资质审查都不予通过。
注: (略) 合作出现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供货渠道投标报名无效。投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5年1月1日8:00至2025年1月8日8:00)前登录 (略) (http://**)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2025年1月8日8:0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单位业务联系人:邹先生(略) 邱先生(略)
2、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略)
赣州 (略)
2025年1月1日
报名进入: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