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 (略) 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的有关规定, (略) 2024年用人单位申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缴审批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共7天。公告期间对公告内容如有异议的,请向我会反映。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5-*。
单位名称 | (略) 深图 (略) |
批准机关 | (略) (略) 残疾人联合会 |
批准文号 | 粤残联〔2018〕63号 |
批准理由 | 用人单位符合《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第三条第(二)款第1(2)规定。 |
(略) 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