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夏区2024年五里界街智造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有关规定,我区组织编制了《江夏区2024年五里界街智造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6月17日至6月2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37号楚天大厦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及电话:
意见反馈邮箱:
附件:《江夏区2024年五里界街智造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江夏区2024年五里界街智造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江夏区五里界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略) 总体规划(2010-2020年)》、《 (略) 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资料,编制《江夏区2024年五里界街智造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江夏区五里界街东湖街村、毛家畈村和江夏经济开发区中洲村,总面积43.153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汪王湾,南至前南家河,西至翁家堰,北至锦绣工业园。总面积43.1530公顷,其中:耕地16.4589公顷,种植园用地0.4919公顷,林地10.8072公顷,草地1.3397公顷,住宅用地9.258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322公顷,其他土地3.4642公顷。拟征收土地37.8180公顷,涉及五里界街东湖街村、毛家畈村和江夏经济开发区中洲村。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完善城镇功能,推进智造产园发展的需要
为加快推进五里界新城现代智造产业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本次方案以工业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为主导,同时配套公园绿地、加油加气站、公共交 (略) 道路等基础设施,将提升智造产业园的产业集聚能力、产业配套能力和产业承载能力,增强五里界新城经济实力,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品质。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实施将进一步防止空间无序蔓延,引导城镇建设空间向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集聚发展,同时,提出的公益性用地比例要求,保障了成片开发区域的空间品质,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
2.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推动高端装备和光电子产业发展的需要
五里界智造产业园是五里界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承载地,是工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主战场,通过成片开发,有利于推动园区主导产业集群化和链条化发展, (略) 场竞争力强、吸纳就业多、税收贡献大的支柱产业。目前已有企业有意向落户产业园发展高端装备和研发产业,亟需为其发展提供用地空间。
3.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需要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江夏区将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略) 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0〕118号)文件中关于“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增工业用地亩均投资不低于*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分别不低于*元/亩”的要求,通过科学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强化用地合同管理及供后监管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四、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 (略) 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发展定位和要求,我区承诺将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纳入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本方案未突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禁止性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强制性内容,不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要求冲突。
本方案未突破江夏区建设用地总规模、耕地保有量等指标,符合江夏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要求,不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冲突。在江夏区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我区承诺将本方案建设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好过渡期台帐管理。
五、主要用途
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教育科研用地、 (略) ,主要服务于五里界街用地需求,成片开发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五里界城镇化进程和产业发展,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略) 品质,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 (略) 道路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公益性用地面积17.641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40.88%,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七、结论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关于《江夏区2024年五里界街智造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有关规定,我区组织编制了《江夏区2024年五里界街智造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6月17日至6月2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37号楚天大厦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及电话:
意见反馈邮箱:
附件:《江夏区2024年五里界街智造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江夏区2024年五里界街智造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江夏区五里界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略) 总体规划(2010-2020年)》、《 (略) 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资料,编制《江夏区2024年五里界街智造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江夏区五里界街东湖街村、毛家畈村和江夏经济开发区中洲村,总面积43.153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汪王湾,南至前南家河,西至翁家堰,北至锦绣工业园。总面积43.1530公顷,其中:耕地16.4589公顷,种植园用地0.4919公顷,林地10.8072公顷,草地1.3397公顷,住宅用地9.258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322公顷,其他土地3.4642公顷。拟征收土地37.8180公顷,涉及五里界街东湖街村、毛家畈村和江夏经济开发区中洲村。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完善城镇功能,推进智造产园发展的需要
为加快推进五里界新城现代智造产业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本次方案以工业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为主导,同时配套公园绿地、加油加气站、公共交 (略) 道路等基础设施,将提升智造产业园的产业集聚能力、产业配套能力和产业承载能力,增强五里界新城经济实力,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品质。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实施将进一步防止空间无序蔓延,引导城镇建设空间向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集聚发展,同时,提出的公益性用地比例要求,保障了成片开发区域的空间品质,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
2.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推动高端装备和光电子产业发展的需要
五里界智造产业园是五里界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承载地,是工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主战场,通过成片开发,有利于推动园区主导产业集群化和链条化发展, (略) 场竞争力强、吸纳就业多、税收贡献大的支柱产业。目前已有企业有意向落户产业园发展高端装备和研发产业,亟需为其发展提供用地空间。
3.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需要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江夏区将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略) 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0〕118号)文件中关于“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增工业用地亩均投资不低于*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分别不低于*元/亩”的要求,通过科学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强化用地合同管理及供后监管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四、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 (略) 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发展定位和要求,我区承诺将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纳入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本方案未突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禁止性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强制性内容,不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要求冲突。
本方案未突破江夏区建设用地总规模、耕地保有量等指标,符合江夏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要求,不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冲突。在江夏区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我区承诺将本方案建设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好过渡期台帐管理。
五、主要用途
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教育科研用地、 (略) ,主要服务于五里界街用地需求,成片开发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五里界城镇化进程和产业发展,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略) 品质,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 (略) 道路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公益性用地面积17.641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40.88%,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七、结论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有关规定,我区组织编制了《江夏区2024年五里界街智造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6月17日至6月2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37号楚天大厦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及电话:
意见反馈邮箱:
附件:《江夏区2024年五里界街智造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江夏区2024年五里界街智造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江夏区五里界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略) 总体规划(2010-2020年)》、《 (略) 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资料,编制《江夏区2024年五里界街智造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江夏区五里界街东湖街村、毛家畈村和江夏经济开发区中洲村,总面积43.153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汪王湾,南至前南家河,西至翁家堰,北至锦绣工业园。总面积43.1530公顷,其中:耕地16.4589公顷,种植园用地0.4919公顷,林地10.8072公顷,草地1.3397公顷,住宅用地9.258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322公顷,其他土地3.4642公顷。拟征收土地37.8180公顷,涉及五里界街东湖街村、毛家畈村和江夏经济开发区中洲村。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完善城镇功能,推进智造产园发展的需要
为加快推进五里界新城现代智造产业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本次方案以工业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为主导,同时配套公园绿地、加油加气站、公共交 (略) 道路等基础设施,将提升智造产业园的产业集聚能力、产业配套能力和产业承载能力,增强五里界新城经济实力,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品质。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实施将进一步防止空间无序蔓延,引导城镇建设空间向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集聚发展,同时,提出的公益性用地比例要求,保障了成片开发区域的空间品质,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
2.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推动高端装备和光电子产业发展的需要
五里界智造产业园是五里界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承载地,是工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主战场,通过成片开发,有利于推动园区主导产业集群化和链条化发展, (略) 场竞争力强、吸纳就业多、税收贡献大的支柱产业。目前已有企业有意向落户产业园发展高端装备和研发产业,亟需为其发展提供用地空间。
3.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需要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江夏区将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略) 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0〕118号)文件中关于“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增工业用地亩均投资不低于*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分别不低于*元/亩”的要求,通过科学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强化用地合同管理及供后监管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四、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 (略) 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发展定位和要求,我区承诺将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纳入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本方案未突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禁止性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强制性内容,不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要求冲突。
本方案未突破江夏区建设用地总规模、耕地保有量等指标,符合江夏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要求,不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冲突。在江夏区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我区承诺将本方案建设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好过渡期台帐管理。
五、主要用途
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教育科研用地、 (略) ,主要服务于五里界街用地需求,成片开发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五里界城镇化进程和产业发展,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略) 品质,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 (略) 道路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公益性用地面积17.641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40.88%,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七、结论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