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房产证号 | 建筑面积(?O) |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GR * GD *** -3 | 转 (略) 区桂园西 * 路 * 号 * 座 * 至 * 层.jpg《桂园西 * 路 * 号 * 座 * 至 * 层平面图.pdf》 | * . * | * |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 号 | * . * | *** -7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 (略) 对受 (略) 为是否符合 (略) 市房地产限购政策及过 (略) 了解和查询。 2.意向 (略) 对 (略) 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 (略) 对受让交易标的可能存 (略) 充分评估, (略) 承担受让交易 (略) 有风险。 3.交易标的面积以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 (略) 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为准,若出 (略) 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与现房地产权属证明上列示的面积数额不同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4.意向 (略) 了解交易标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使用现状( (略) 间隔现状、装修装饰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等。 5.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现房地产规定的用途和现状转让。 6.受让方认可并承诺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现房地产规定的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7.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或意向受让 (略) 政策规定的受 (略) 提供的文件资料 (略) 政策要求而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交易标的房产权属不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使受 (略) 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 (略) (略) 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保证金及交易价款等不予退还,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8.转让方协助过户义务仅指转让方为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至受让方名下的房产证手 (略) 能提供的必要资料及承担有关费用的义务,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之外的任何第 * 方的义务。 9.转让方在受 (略) 受让价款, * 、 * 双方签收交易凭证后,应在 * 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交接及房地产过户手续。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 (略) 有权 (略) 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标的房产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标的房产设定抵押。 * .房产无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若查实确有拖欠由转让方负责缴清;相关费用从交接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和支付。 * . (略) 涉及的 * 切税、费、金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和支付。 * .转让标的均为空置状态,无租约。 * .公告期内看样,请提前预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 *** 。 * .该标的土地证号:佛禅国用( * )第 *** 号,地类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使用权面积 * 平方米(共有),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 日,单元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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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吴先生、张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办理登记手续地址:
(略) 市 (略) 区流花路 * 号 (略) 越 (略) (略) * 楼
(略) (略) 街道夏南路 * 号方舟 * (略) 大楼2层大厅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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