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农产品深加工设备购置项目-2标段:酸枣核生产线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1日—2024年12月23日
永和县农产品深加工设备购置项目-2标段:酸枣核生产线设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永和县农产品深加工设备购置项目-2标段:酸枣核生产线设备采购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永和县农产品深加工设备购置项目-2标段:酸枣核生产线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目标 | 供货期限 |
1 | 永和县鸿兴 (略) | 439.(略)元 | 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 365日历天 |
2 | 山西 (略) | (略)元 | 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 365日历天 |
3 | 山西 (略) | 408.(略)元 | 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 365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永和县鸿兴 (略) | / | / |
2 | 山西 (略) | / | / |
3 | 山西 (略)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永和县鸿兴 (略) | 响应招标文件 |
2 | 山西 (略) | 响应招标文件 |
3 | 山西 (略) | 响应招标文件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新昱 (略)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勾通
联系电话:0357-(略)、(略)
地址: (略) (略) 尧庙镇新能源大厦B1层
电子邮件:*@*63.com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为:永和县 (略)
监督部门联系人:冯海峰
电话:(略)
电子邮件:*@*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和县坡头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永和县坡头乡坡头村
联系人:杜皓
电话:(略)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新昱 (略)
地址: (略) (略) 尧庙镇新能源大厦B1层
联系人:勾通
联系电话:0357-(略)、(略)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