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百善中心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KJT-(略)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百善中心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濉溪县工业园
成交金额:大写金额:人民币(略)佰(略)(略)(略)元整;
小写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1 | 夏季装 | 衬衫布浅兰色 斜纹布藏青色 | 按照实际供货数量 | 98 | 无 |
2 | 秋季装 | 涤盖棉彩蓝色 | 按照实际供货数量 | 150 | 无 |
3 | 冬季装 | 外套面料 T400破卡红色裤子藏青色内胆面料双刷双摇上青色 | 按照实际供货数量 | 215 | 无 |
4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百善中心学校
地 址:濉溪县百善镇
联系方式:056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凯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春晖巷(深蓝华庭东北门对面)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