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根据《关于实施“兴鹤聚才”计划的通知》(鹤组文〔2018〕3号)《 (略) “兴鹤英才”计划实施方案》(鹤组文〔2018〕52号)精神,继续做好“鹤壁现代农匠”评选工作,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鹤壁现代农匠”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人才思想,以农村发展、农民富裕为目的,通过遴选“鹤壁现代农匠”,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12月
三、目标任务
2023年遴选20名“鹤壁现代农匠”。
四、评选范围、标准
(一)评选范围
(略) 辖区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具有现代农业知识理念运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进行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于“三农”领域,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致富能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农技能手等。
(二)评选标准
申报“鹤壁现代农匠”的人选应是长期扎根农村,以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业从业者(包括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群众认可,社会反映良好。
2.基本标准:有一定农业技术、技能和专长,具有自有基地、品牌,机械化生产水平较高,能够运用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手段,进行农业企业的宣传推介、生产管理、传播营销、产品追溯的现代农业人才。积极投身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建设,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等方面作出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设立3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五、评选步骤、方法
市农业农村局设立“鹤壁现代农匠”评选平台,按照“单位或个人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遴选推荐“鹤壁现代农匠”。
(一)申报和推荐。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和个人进行申报,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工作,择优报送候选人参选,将推荐表及有关 (略) 农业农村局,推荐工作应当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
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23年度“鹤壁现代农匠”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平台初审。评选平台对推荐对象的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确认参选资格。
(三)平台考察。依据专家评审确定的建议人选,“鹤壁现代农匠”平台对人选进行实地考察,现场走访。
(四)专家评审。依据初审和考察情况,组建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同行评审原则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五)公示确认。“鹤壁现代农匠”平台综合考虑上述情况,研究拟定20名“现代农匠”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推荐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最终入选名单 (略)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激励措施
1.颁发证书。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鹤壁现代农匠”入选者颁发荣誉证书。
2.发放奖金。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鹤壁现代农匠”入选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
3.政策倾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在项目申报、信贷支持、技术服务、创业培训等方面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对符合有关部门要求条件的,“鹤壁现代农匠”基地优先命名为“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农广校田间学校”等,并在涉农项目上给予政策倾斜。
4.优先参评。“鹤壁现代农匠”入选者优先参加各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5.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鹤壁现代农匠”入选者加入党组织;对于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积极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对于政治素质好、带动能力强、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热心服务群众的,纳入村级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6.联系服务。将“鹤壁现代农匠”入选者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退出管理;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一经核实认定,应当退出管理。
七、组织实施
第一步,2023年11月25日前,各单位完成推荐和初审工作,确定参选名单;第二步,2023年12月5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工作,确定建议人选;第三步,2023年12月10日前,最终确定“现代农匠”入选名单,为入选者颁发证书。
附件:“鹤壁现代农匠”申报书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