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东 (略) 发布时间:2024-08-19 15:50:06
采购计划编号:*-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35-240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办公楼消防改造(第二期)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0 14:30:00,更正为:2024-08-27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8-20 14:30:00,更正为:2024-08-27 14:30:00。
1、原磋商文件
原磋商文件第52页,商务部分评分表,综合实力(7.0分):1、响应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级或以上专项设计资质,得4分;2、响应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全国认证 (略) (http://http://**)上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状态须为有效)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因成立年限不足三年导致无法获得证书的,相应得分。
更正为:
体系认证情况(6.0分):响应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评审项最高得6分,无得0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全国认证 (略) http://**)上对上述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状态须为有效)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响应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导致未获得上述证书的,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取得相应证书,可获得对应分值。(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格式自定)】
2、原磋商文件
原磋商文件第52页,商务部分评分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3.0分):具有建筑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或消防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
更正为: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4.0分):具有建筑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或消防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
3、原磋商公告
原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越秀 (略) 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更正为: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越秀 (略) 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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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沙坪街 (略) 16号
联系方式:0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越秀 (略) 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20-*-205
广东 (略)
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