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日照天桥贸易有限公司不良债权
项目编号:SD2024BL*
挂牌价格(元):20,*
债权总额(元):204,*
转让方名称:山东省金融 (略)
项目场内保证金(元):
转让方收款人账户:*668
转让方收款人户名:山东省金融 (略)
转让方收款人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汉峪支行
转让方承诺:1、转让方保证具有资产转让主体资格,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受让方资质条件:1、意向受让方需为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参与方,下列人员不能成为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交易的受让方: (一)受让人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的; (二)受让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 2、意向受让方不得为挂牌资产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的关联方或相关利益主体,且缴纳的保证金均非来自前述主体的资金,且意向受让方不存在协助挂牌资产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逃废债务的行为。
重要事项披露:
1、本信息表仅为该资产的部分信息,意向受让方需对该资产进行尽职调查,详细了解资产信息,并接受该资产交易活动的全部潜在风险。
2、在本资产公开挂牌的过程中,如已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时参与摘牌、未提交必要材料、未支付必要费用;或虽参与摘牌程序,但未达摘牌材料要求;或摘牌材料中最低报价低于挂牌价格;或已完成摘牌程序,拒不履行缴纳尾款的,均视为摘牌无效,转让方有权扣收全部保证金。
3、本次挂牌交易产生的服务费用由转让方缴纳。
4、最终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转让协议签署并履行。
5、此次交易申请场外结算并设置场外保证金,由意向受让方转账至转让方的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项目保证金:大写:*佰***万元整;小写:5,*。保证金收款账户为:户名:山东省金融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趵突泉支行,账号:*562。项目保证金抵扣交易价款。交纳期限为挂牌时间结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