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8 汕昆高速(板江段)路面标线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G78 汕昆高速(板江段)路面标线改造工程已由贵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以兴营工〔2024〕39 号批复施工图设计;由贵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 2023 年 11 月 7 日通过《2024 年第 24 次主任办公会之三》(兴营主议〔2024〕24 号)、《2024 年第 29 次党委会会议纪要之三》(兴营党议〔2024〕37号)同意立项实施。资金来源于通行费列支,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贵 (略) (略) 兴义营运管理中心,招标人为贵 (略) (略) ,招标代理为贵州黔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G78 汕昆高速(板江段)路面标线改造工程。
2.2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G78汕昆高速(板江段)路面标线改造工程。
2.2.2标段划分:拟划分为1个标段。
2.3投资规模:本次采购总投资约660.(略)元。
2.4本项目合同估算价:660.(略)元。
2.5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略) 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4)54号)附件-《 (略) 工程从业单位省级信用评价指南(试行)》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可在贵州省交 (略) 站查询)的规定确定最新信用等级,本项目投标专业为养护工程专业,其中: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例如,2022 年度贵州省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此时若从业企业没有 2022年贵州省的信用评价,则应引用其 2021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若该企业仍无 2021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的,则按初次进入贵州省进行引用)。引用时请注意评价结果公布的有效期规定。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按部评价规则有效期年的规定认定,即公布日期的次年同一日为截止日”):
①贵州省专业信用评价结果;
②无贵州省专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引用贵州省综合信用评价结果
③无贵州省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引用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
以上评价结果皆无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视为初次进入贵州省,信用等级按综合评价结果A级对待;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 (略) ( (略) (贵州省)、贵州省公共 (略) )”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4日,登录:贵州省公共 (略) ( (略) (贵州省)、贵州省公共 (略) )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9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 (略) ( (略) (贵州省)、贵州省公共 (略) ) (略) (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 (略) (贵州省)(网址:http://**),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 (略) 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用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充分了解远程开标系统设置要求、解密时限和解密流程,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将视为未投递成功,投标将会被否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 (略) ”、“贵州省公共 (略) ( (略) (贵州省)·贵州省公共 (略) )”、“贵州省交 (略) 站”、“贵 (略) (略) 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1 首次进 (略) 的投标人,需先 (略) 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 (略) 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 (略) 办理完更名手续 (略) 上进行报名,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 (略) ( (略) (贵州省)·贵州省公共 (略) )”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 (略) 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略) 网页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请各投标人以盖章发售版的招标文件内相关要求为准。
8. 投诉 (略) 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略)。
行政监督部门: (略) 局,受理电话:0851-(略)。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养 (略) ,电话为:0851-(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开发大道1号
邮 编:(略)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851-(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 (略)
地 址: (略) (略) 宾阳大道碧乐 (略) 1栋12楼
项目负责人:田鹏;项目组成员:刘沐良、侯裔、彭锴
电 话:(略)
(略) :贵州省公共 (略) ( (略) (贵州省)·贵州省公共 (略) )
地 址: (略) (略) 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0851-(略)、0851-(略)、0851-(略)、0851-(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