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总工会:
《关 (略) 平远县工人文化宫的立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县工人文化宫规范化管理,打造工会组织枢纽型综合服务阵地,依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平府办会函﹝2024﹞14号),我局原则上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2-*-22-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远县城北部,北靠梅青中学,南临环北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规划用地面积6713m2,其中总建筑面积4500m2,建筑占地面积900m2,设置有职工服务中心、图书阅览区、劳动争议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多功能厅、管理办公等功能区,及道路广场、绿化、室外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636.8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883.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2.23万元、预备费111.28万元、购置设备费3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工会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县总工会自筹和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涉及与工程无关的设施、设备购置,请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