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24年工作计划》、《 (略) 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24年工作计划》、《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环保制度,强化企业环保管理,确保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从源头预防土壤污染防治事故发生,我公司按要求开展2024年度土壤与地下水自行委托检测,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 (略) (略) 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 (略) (略)
公示内容:浙江 (略) (略) 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2024年度)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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