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4〕88号
(略)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惠农区红果子自来水厂设备及输水管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惠综执发〔2024〕65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406-*-04-01-*)。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 (略) 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水质动态监测和常态管理,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略) 老化造成的供水安全问题,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健康水,保障惠农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进一步促进地区社会和谐与稳定,有助于惠农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亟需实施惠农区红果子自来水厂设备及输水管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红果子自来水厂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实施以下工程: (略) 改造工程、红果子自来水厂淘汰落后设备升级改造工程、构筑物改造工程、智能化系统改造工程。
四、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28.*元,设备购置费180.*元,安装工程费用487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元,预备费用329.*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自治区统筹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
五、相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等相关条件,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3.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