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施工电梯租赁(二次)
二、项目地点: (略) (略) (略) 内
三、比选范围: (略) (略)
四、比选内容:
参选人向比选人提供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电梯:变频SC200/200系列),提供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服务及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提供特种作业人员配套服务。
五、工期:
1、施工电梯使用租期暂定 8 个月(每个月按30个日历天计算),进场时间以比选人项目部通知为准。若需提前停止使用,比选人需提前10个日历天通知参选人,设备使用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2、设备启用日和设备停用日按以下方式确认,作为本合同专业分包费用的计算依据。
1)设备启用日:参选人应于设备安装完毕并安装自检合格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委托检测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选人承担。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组织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设备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合格日期即为设备启用日。
若因比选人原因延迟办理委托检测手续和验收致使机械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自机械设备安装并自检合格报告提交比选人第 2 个日历天内视为设备启用日,比选人应按合同约定开始计付相关费用。
2)设备停用日:比选人以书面通知参选人机械设备停止使用,并提供具备机械设备拆卸、退场条件之日为机械停用日。因参选人原因不停止使用机械设备的,自比选人书面通知到达参选人第2日视为设备停用日。
3)设备启用日和设备停用日由双方共同确认或通过其他相关资料进行认证。
4)机械设备自启用日起至停用日止为双方确定的实际使用期限。
六、设备要求:
参选人应当提供安全有效,其中施工电梯提供2023年2月后的生产且满足比选人要求的使用功能的机械设备,设备质量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备需具备出厂合格证书并需检测合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令第37号)要求。
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十、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00),具体各项最高限价单价及工程量详见参选须知前附表附件。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 (略) 理。
十一、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 (略) 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法人营业执照中住所在 (略) 范围含县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公开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文要求
①属住建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住建部资质审批下放试点期间省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参选人需提供延续后的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②属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参选人仍可用原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3)参选人应被列入2023年度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机一体化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为“B”级及以上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6)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7)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8)参选人应按《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配置表》要求提供履约所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按表格备注要求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件。
(9)参选人应至现场踏勘并进行技术交底,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单原件。
十二、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仟元整(¥ 6000.00),具体提交及退还方式详见参选须知。
十三、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 (略) (略) 下洲花园B (略) 城投建工3楼3 (略) 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4日17时 3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 潘工 ,联系方式: * 。
十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 (略) (略) (http://**)中予以公告2个日历天。
十五、其他:
1.若参选人已入 (略) 供方资源且经考核企业信用评分低于70分的、被禁止承 (略) 业务期间或 (略) 列入黑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招选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作为无 (略) 理。
比选人:漳州 (略)
日 期: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