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4)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封装。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备用文件使用,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开评标系统出现异常,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时,由项目业主、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共同商议决定启用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9项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
现更改为: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4)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递交三份纸质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封装。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备用文件使用,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开评标系统出现异常,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时,由项目业主、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共同商议决定启用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9项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
澄清更正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澄清文件。
特此通知!
贵州中 (略)
2023年05月11日
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