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相关要求,对“ (略) (略) 扩建规模化种牛和能繁母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扩建规模化种牛和能繁母牛养殖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阳泉曲镇柏子沟村东南660m处
项目规模:建设标准化牛舍2个,配套建设管理用房、母牛产房、饮用水系统、场地平整等相关设施设备、环保设施等,扩建面积3200m2。项目达产后年养殖种牛30头,年存栏能繁母牛1050头。
总投资:2200万元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侯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阳泉曲镇柏子沟村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山西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万柏林区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5楼902室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期间,公众可通过公众意见表链接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细填写后向上述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邮箱:*@*q.com
(六)公示说明
可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短信、发电子邮件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本公告自公布起到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时有效。
(略) (略)
二O二三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