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宿迁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宿迁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2)规划年限: * ~ * 年。
(3)规划范围: (略) 政区域范围, (略) 区、宿豫区、沭阳县、泗阳县和泗洪县。
(4)总体目标:
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交通强省宿迁篇章,基本形成现代化综 (略) 络,基本实现长三角北翼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目标。层次 (略) 、广泛 (略) 、干支 (略) 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略) 圈”和“高效率物流圈”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交通与旅游深度融合, (略) 乡交通高度协调,内河水运优势进一步凸显, (略) 络不断完善,涵盖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综合运输服务体系便捷高效,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智慧、平安、绿色交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基 (略) 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交通运输“后发优势”初步显现,交通运输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提升,交通强国、交通强省建设示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宿迁 (略)
单位地址:江苏 (略) 区洪泽湖路 * 号
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及邮编: (略) 区和平里 (略)
电子邮箱: * q.com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 ***
四、公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s:/ *** 提取码: j4f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宿迁 (略)
* 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