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 房屋地址 | 蒋家垅23-25号102-3 | ||||
基本属性 | 所在层数 | 1 | 设计用途 | / | ||
租赁面积 | 51.48㎡ | 实际使用性质 | 商业 | |||
房屋现状 | 租赁状态 | 房屋正在出租,现租户租赁合同于2023年10月31日到期 | ||||
配套、环境、 交通、亮点 | 周边有*家岭生活广场、邻里 (略) 、开福城投大厦等配套设施较齐全,商业繁华度较好,生活设施配套齐全 | |||||
其他情况 | 无 | |||||
租赁条款 | 招租底价 (竞价底价) | 首年3500元/月 | 竞价上限 | 首年7000元/月 | ||
竞租会每次 增价幅度 | 不少于300元 | 租赁保证金 | 首年月租金的3倍 | |||
租赁年限 | 三年 | 免租期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三年递增5% | |||
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长沙 (略) | ||||
地址 | (略) 芙蓉区解放西路35号长房大厦10楼1007房 | |||||
竞租说明 | 承租条件 | (略) 场类非住宅房屋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非长房集团和各下属单位在职员工以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不能承租的其他职工和职工近亲属。 | ||||
竞租说明 | 竞租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方式 | 意向承租人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至出租方审核,超过规定时间的将不予受理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咨询(单位) 地址 | 长沙 (略) 中山经营处 (略) 开福区营盘路296号(元盛大厦903) | |||
竞租结果 确认方式 | 召开竞租会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采用多轮次书面报价的方式进行,期间竞价轮次不限,首轮报价不低于竞价底价,其后,每轮报价须高于上轮最高报价,且增加金额不低于每次增价幅度,直至达到竞价上限则熔断(如报价已接近竞价上限则不受增价幅度所限)。熔断后,将组织最后一次报价,其他竞租人可出价至竞价上限。每轮竞价期间,如竞租人未报价或违反报价规则,则以其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竞价过程中,当出现多名竞租人报价相同且均不再加价或多名竞租人报价达到竞价上限时,其中包括原承租人的,则确定原承租人为竞得人;其中不包括原承租人的,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 | |||||
竞租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竞租会召开前,参与报名且承租条件审查合格的意向承租人须按要求向出租方交纳竞租保证金,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人名称必须一致。 1.保证金交纳金额10500元,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5:00时 2.竞租结果公布后,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按程序转为后续租赁保证金;其他未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于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 |||||
特别告知 | 1、意向承租人在招租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人应自行对出租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竞租方式、房屋现状等各个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人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处查询),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 2、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如需行使优先承租权,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3、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该出租物业作为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 4、不论何种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因经营需要投入的所有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遵循“来装去丢”原则,出租方不予以分摊和补偿; 5、如因国家、政府规划和项目建设等需要,承租户须无条件撤场。 | |||||
监督单位及部门 | 长房房产(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 | 监督电话 | 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