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吉购2024F*
二、合同名称:
拘留所、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三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赣鑫磊政采字[2024]20号
四、项目名称:
拘留所、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三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公安局本级
地址: (略) 吉安南大道 68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略) 吉州区 (略)
地址: (略) 吉州区长塘镇 (略) 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转移支付资金 | (略) 吉州区真君山, 厨房面积约70 平米、储藏间约35 平米,餐厅面积约223 平米。 | 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结果交采购方。凡患有传染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食堂工作,当日患有重感冒、剧烈咳嗽等易传染病症的不得上岗,工作人员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不用手直接拿熟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采购人将组成膳食考核小组,建立检查评价机制,按月考核。服务费的10%作为采购人对投标人考核经费。根据《食堂考核标准实施细则》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每低于1分则扣除考核经费的5%,如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全面限期整改,如限期未整改到位,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的考核经费。 |
合同金额:*.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