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分局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 (略) (略) 后沙峪镇西泗上 (略) 改造土地开发项目#-0104、0105、0106、010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B1商业用地、A334托幼用地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在项目 (略) 规划和自然资 (略) 站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了公众反馈意见3条,经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1.公众反馈意见:0105地块幼儿园人行出入口距离0106商业车行出入口、0104和01 (略) 车行出入口太近,存在安全隐患,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和拥堵。建议调整0106商业车行出入口、0104和01 (略) 车行出入口。园门外应设置人 (略) 。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0105地块A334托幼用地人行出入口距离010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车行出入口为25.75m,符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2022)4.3.4条“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距周边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出入口最近边缘不应小于20.0m”的要求。010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无地面停车位,车行出入口为消防应急出入口,日常管理禁止社会车辆出入;为避免安全隐患减少交通压力,0106地块B1商业用地出入口及010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车行出入口设计为单行出口,与幼儿园地块人行出入口无流线交叉。
分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经研究,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建议明确各地块内地上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数量及停车位配比。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010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机动车停车位配建686辆,均位于地下;010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机动车停车位配建332辆,均位于地下;0105地块A334托幼用地机动车停车位配建7辆,均位于地上;0106地块B1商业用地机动车停车位配建57辆,其中地上配建15辆,地下配建42辆。机动车停车位配比:010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为住宅每户大于 1.2 辆/户、配套65辆/万平方米,含0.1辆/户访客车位,含1%的无障碍车位7辆,含比例≥18%的电动车车位124辆,100%预留充电条件;010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为住宅每户大于1.2 辆/户、配套65辆/万平方米,含0.1辆/户访客车位,含1%的无障碍车位4辆,含比例≥18%的电动车车位60辆,100%预留充电条件;0105地块A334托幼用地为2辆/百师生,均位于地上,含15%的电动车车位2辆,含1%的无障碍车位1辆;0106地块B1商业用地为商场(<# ㎡)70-90 辆/万平米,配套65辆/万平方米。
分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经研究,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 (略) 设置与 (略) 交通委员会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中的图示不一致。 (略) 对外开放,并要求保障车行能力,建议保持直线进行规划。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 (略) (略) 后沙峪镇西泗上 (略) 改造土地开发项目#-0104、0105、0106、0107 地块R2 二类居住用地、B1商业用地、A334 托幼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挂牌文件(编号:京土储挂(顺)〔2024〕032号)要求,本项目0107地块内部规划 (略) ,宽度为8米,用地面积不低于2943.94平方米,计入建设用地基底面积核算容积率并纳入出让范围,建设实施主体为二级竞得人,建成后不移交,由二级竞得人负责养护和管理, (略) 公共空间的功能,无条件对外开放,应保障机动车通行条件,慢行空间可与两侧建筑方案结合设置,道路规划线位及线形可结合后期建筑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已按照《关于在控规编制和实施中 (略) 的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
分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经研究,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