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n远安县燎原矿业苏家坡磷矿采选充一体化项目已以《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7-*-04-01-*)获准建设。招标人为远安县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远安县燎原矿业苏家坡磷矿采选充一体化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n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n1.工程名称:远安县燎原矿业苏家坡磷矿采选充一体化项目施工总承包
n2.建设地点:远安县嫘祖镇晒旗村( (略) 420工区)
n3.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n4.招标范围:远安县燎原矿业苏家坡磷矿采选充一体化项目筛分、选矿车间、皮带廊等建筑工程施工;耐磨管道、颚破、单梁起重机、对辊式破碎机、电气设备等设备安装、调试运行(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n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n6.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n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n8.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n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n1.投标人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n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n3.投标人必须为“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 (略) 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有效期内的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n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n(1)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n(2)拟派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n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n6.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未实行C1、C2、C3证 (略) 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n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需提供2023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n8、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已完工程以竣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业绩(需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其他完工证明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上传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n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略)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n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n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n(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n(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n(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n(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n(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n(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n(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n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n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20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n五、投标保证金
n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n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n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n七、开标
n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n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n八、合同签订
n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n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n十、联系方式
n招标人:远安县 (略)
n联系人:王女士
n联系电话:*
n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n地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n联系人:周锋、郑涵、马星辉
n联系电话: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