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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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临洮县洮阳镇秦汉路6号政务大 (略) 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利用含硅废弃物生产3000吨/年金属硅建设项目 | (略) 临洮县中铺工业园(西北金泽众创孵化园) | (略) | 甘肃 (略) | 建筑面积3951.18平方米,建设年产3000吨金属硅生产线,项目利用河北、广东太阳能光伏板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在光伏板打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硅泥,采用静态制粒、带式烘干、中频电炉熔融一系列工艺技术生产金属硅。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万元。 | 本项目利用原有厂房,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对环境影响很小。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运营期废气:制粒机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96)标准要求;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因子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的标准限值要求;烘干机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可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中频电炉废气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可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生产车间、原料仓库、一般固废贮存库封闭,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污水:生活污水依托西北金泽众创孵化园已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铺工业园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生产中冷却水通过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运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运营期固废:一般固废:水膜除尘器清掏硅泥以及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回用于生产,中频炉炉渣外售硅合金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废树脂每3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定期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