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4年8月15日向省水利厅提出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苏租水库工程(项目代码:2019-*-76-0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8月21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苏租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云南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苏租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拟建苏租水库工程地处南盘江右岸一级支流大清河下游,属珠江水系,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解决集镇、农村人畜生活供水和农业灌溉供水。水库总库容1109.*立方米,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大坝为2级建筑物,溢洪道、导流输水放空隧洞为3级建筑物;大坝边坡、溢洪道边坡、导流输水放空隧洞边坡为3级建筑物,近坝库岸边坡级别为4级,临时开挖边坡级别为5级;输水工程建筑物级别为5级,提水泵站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水库校核洪水标准采用10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消能防冲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输水工程、提水泵站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输水管道与河道交叉各节点工程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耕地、园地洪水标准采用5年一遇;施工导流枯期围堰挡水,洪水标准采用枯期10年一遇,度汛洪水标准采用年洪水20年一遇。
苏租水库由枢纽工程、输水工程组成。枢纽工程拦河坝为粘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85.0米,坝顶长191.9米,坝顶宽10米,坝顶高程1409.0米;溢洪道布置在大坝右岸山体,为无闸侧槽溢洪道,堰型采用WES实用堰,溢洪道P=2%设计洪水时下泄流量为165立方米每秒,P=0.1%校核洪水位时下泄流量为278立方米每秒。输水工程由1条输水管和1座提水泵站组成,取水口位于苏租水库导流输水放空隧洞出口,采用单管道布置(干管),全长13.04千米,管材为螺旋钢管。跨河、跨箐段4处采用架管跨越,1处跨箐沟段采用埋管通过。
苏租水库共布设1座施工围堰、1个堆石料场、8个生产生活 (略) 、道路等临时建筑物。
二、同意洪水影响评价对象选择为水库枢纽工程、输水工程中的5处跨河管道(4处上跨、1处下穿)及临时工程中的施工围堰,其他建筑物不涉河。同意《评价报告》界定的评价范围,其中苏租水库大坝评价范围为上至水库干流10年一遇回水末端,距水库坝址3.39千米;下至大清河汇入南盘江汇口,距水库坝址约5.20千米;输水管道评价范围为大清河、岔科河穿越处取上下游各200米的河段,其余3处穿越沟箐断面均取上下游各100米的河段;施工围堰评价范围与枢纽工程评价范围一致。
三、同意《评价报告》的主要评价结论。
(一)该工程建设《 (略) 建设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等规划,工程规模合理。
(二)水库设计所采用的防洪标准、技术标准与现行的技术标准相适应,工程设防满足要求,涉河建筑物不存在防洪标准偏低及建筑物安全隐患问题。
(三)大坝、输水管道运行期对所处河道、下游河道行洪和河势稳定均无影响;施工期输水管道对河道行洪影响较小;对下游河段涉及的防护对象的防洪无影响。
(四)水库库区岸坡总体稳定,在坝址处有两个区域在坝基开挖后,边坡安全系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需采用预应力锚索框格梁方式进行加固处理;近坝右岸潜在不稳定岸坡(Ⅱ区),需采取框格梁+预应力锚索加固。库区蓄水后不存在库水向外渗漏导致的浸没问题,不会产生大规模的库岸再造、岸坡失稳。
(五)输水工程管道涉河段设计埋深满足河道冲刷深度要求,不影响河流河势稳定及河道行洪。
(六)水库取水方案中,已考虑现状及规划中的农灌、生活、生态及取水设施的用水需求,水库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问题已解决;水库建设对水文站无影响。
四、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需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中产生的废水、污水等需经过相应措施处理,水质达标后再排放;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应削减和控制;施工的渣料开挖及废料堆放应严格按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避免占用河道影响行洪;施工中因土石方开挖造成的地表破坏,应采取工程防护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治理,尽可能减免水土流失。
(二)建设单位需编制工程施工度汛方案和遇超标洪水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三)强化水库工程的运行调度,在预泄洪水时,应提前向库区及大坝下游评价范围内预警,并告知大清河干流沿岸居住村民。
(四)工程完工后,应立即拆除所有临时建筑物。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