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巴南区鹿角N20、N24-1地块安置房项目 已由 (略)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巴南发改审发[2020]96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质量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巴南区南泉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质量检测费估算金额: 276.*元
2.4 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 (略) 和相关行业现行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检测,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招标人需求出具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检测报告。
包括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一般质量检测、专项质量检测、特殊质量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和室外环境质量检测、给排水、建筑电气、装饰装修、绿色建筑、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装配式建筑(含原厂材料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制品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略) 检测、 (略) 内窥检测、水质检测、电缆检测等需检测的所有内容。
2.5 服务期要求:同项目建设周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质量检测服务,本项目施工工期暂定为900日历天,最终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2)须具有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容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略) 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涵 (略) |
地址: | (略) 巴南区龙洲湾 (略) 310号 | 地址: | (略) 南 (略) 11号2幢 |
联系人: | 马老师、吴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