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依据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优化空间布局,增强服务功能,降低运行成本为重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立足镇情村情民情,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乡村振兴发展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为顺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好的传承地方历史根脉,发展、建设和振兴新农村,将我镇旺寨村改名为朝中村,村委会驻址变更为原朝中乡政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依规相结合。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决落实党委对村级各类组织、各项事务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和政策,做实关键环节,做细各方面工作。
(二)坚持尊重民意与稳妥推进相贯穿。采取“一对一”谈心谈话、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综合各方面建议。“坚持三个不变”,即:坚持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坚持农村山林、土地及其附着物、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坚持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有序、稳妥转接村级资产权属和债权债务,有效保障、持续增进群众利益。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有利发展相统一。结合县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顺应城乡基层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盘活要素资源,优化资源配置,调优产业布局,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助推乡村发展持续向好。
四、调整方案
将旺寨村更名为朝中村。回龙镇旺寨村地处我镇中东部,共12个村民小组,1156户3415人,党员81人,耕地面积2913亩,由原双寨子村和旺沟村合并而来,属回龙镇朝中片区中心村落。
朝中为回龙镇老地名,“朝中”域名、“朝中”文化、“朝中”乡愁深植人民心怀,经过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及征求多方意见,群众一致期盼保留“朝中”老地名,将旺寨村更名为朝中村。
五、工作步骤
(一)调研准备
1.确定工作原则。成立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任务,按照时间安排和任务清单推进改革工作。
2.开展调研摸底。通过召开会议、走访座谈、分类访谈、调查摸底、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各村地域面积、耕地、户数、人口、自然条件、历史沿革、资源分布、发展现状,了解村级资产、债权债务、干部思想动态等,建立工作台账。
3.制定工作预案。结合调研情况,拟制调整模拟方案,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4.推动清产核资。对村进行财务清理和审计,锁定村组债权债务,对村临时党组织成员人选进行酝酿,并对临时党组织、村工作委员会建设等进行谋划。
(二)动员部署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晰“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走访各村老支书、老党员、县乡两级“两代表一委员”与村干部、村民代表,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宣传和解释政策,打消干部群众顾虑,最大限度凝聚共识。
(三)确定方案
1.形成方案。指导涉改村在会议召开10日前公告村民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涉改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建制调整方案(含命名、办公场所确定、权益界定等),按照“双过半”方法表决,会议通过后,形成《旺寨村村民会议关于同意将回龙镇旺寨村更名为朝中村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报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
2.审批方案。将《旺寨村村民会议关于同意将回龙镇旺寨村更名为朝中村的意见》及相关资料以乡镇人民政府的名义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形成总体方案,审批乡镇更名调整方案。
3.资格审查。按照县委制定的村“两委”成员选任条件和标准。对涉改村党组织成员进行酝酿和初审,人选确定后,送县委进行联合审查。通过审查的村党组织在乡镇指导下组建村工作委员会筹备组。
(四)组织实施
指导涉改村召开村组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调整方案,收回原村“三委”牌子。乡镇党委指定村党组织成员,组建村工作委员会,村党组织、工作委员会成员按要求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新村党组织、工作委员会成员明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完成原集体资产及账目、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台账、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工作,完成特别法人代码赋码,刻制启用新印章,制作新的工作标牌并挂牌运行。
(五)总结完善
做好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检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提炼改革经验做法,分级按时报送工作总结。谋划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提高发展和治理水平,建立健全村级管理运行制度,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做好村务公开,形成发展合力。
六、几个具体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村干部职数、干部安排及报酬待遇问题
按照村户籍人口3000人以上设5职,原则上,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村党组织副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副主任1名、其他职务1至2名,常职村干部中应有1名女性。报酬待遇按全县统一标准执行。
(二)债权债务和集体经济的处置问题
对涉改村的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进行核实摸底,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签字确认后予以锁定。处理并村后集体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尤其是存在流动资产的村,如村集体现金、存款、库存物资、应收款项等,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等方式民主决定集体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处置意见。在不打乱原有权属关系前提下,按照“旧账分开、新账统一”原则,有序整合“三资”。
(三)脱贫攻坚衔接问题
贫困户享受的相关政策不变,原驻村帮扶力量不撤离,仍负责原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结对帮扶责任人仍负责原贫困户的帮扶工作。涉改期间,驻村干部具体承担扶贫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四)村两委选举问题
涉改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重新选举村(社区)“两委” 成员,选举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一般先设立村临时党组织,村临时党组织成员由乡镇党委任命;经村临时党组织提名,报乡镇政府批准后,设立村工作委员会,在村临时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待换届产生新的村民委员会后,村工作委员会自动解散。
七、风险评估与对策
(一)存在的风险
群众对新村名适应过程的问题。一是旺寨村部分村民可能存在对改名“朝中村”后不适应或适应过程较长的问题。二是原朝中乡除旺寨村以外的其他村可能存在部分村民希望把自己所在村改名为“朝中村”的问题。
(二)措施及对策
一是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尽快熟悉新村名及村委会驻址。二是加大关心关爱力度,积极协调解决村民对涉改村改名存在的异议,做好解释工作。
(三)评估结论
将旺寨村改名为朝中村是正向调整,是必然选择,时机成熟,条件具备,切实可行。经过对该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对被评估事项的显性风险、潜在风险和可能诱发风险的因素进行综合研判,该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属于低风险,可实施。
中江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