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2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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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音西街道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05环保局办公室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福建 (略) 年加工15万片车载盖板玻璃项目
榕融环评〔2023〕18号
2023-3-28
2
福清 (略) 年加工塑料玩具配件5000吨项目
榕融环评〔2023〕19号
2023-3-29
3
(略) (略) 年产电视及电脑塑料配件1500吨项目
榕融环评〔2023〕20号
2023-3-30
4
福州金 (略) 年加工稻谷4.5万吨项目
榕融环评〔2023〕21号
2023-3-31
5
福 (略) 高盐废水综合利用配套16万吨/年*烷氯化物项目
榕融环评〔2023〕22号
2023-3-31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