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和处置单位: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 (略) 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要求,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和处置单位应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方能从事建筑垃圾相关活动。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等于2024年9月30日前依法自主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取得许可证件后,需按规定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或随车携带原件、有效力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备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检查,对未取得行政许可从事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和处置活动的,将依法依规处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9日
申请办理渠道表
序号 | 区域 | 线下办理地址 | 线下办理窗口 | (略) 站 | 线上办理 部门 | 咨询电话 | 备注 |
1 | 船山区、安居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 | (略) 河东新 (略) 2号 |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D010住建窗口 | 四川 (略) http://**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825-* | |
2 | (略) | (略) 人民街108号 | (略) 行政审批和数据局规划建设股4楼7号窗口 | 四川 (略) http://** | (略) 行政审批局 | 0825-* | |
3 | 蓬溪县 | 蓬 (略) 15号 | 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文化中心)二楼F07综合窗口 | 四川 (略) http://** | 蓬溪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 | 0825-* | |
4 | 大英县 | 大英县天星大道46号 | 政务服务中心2楼16-18号窗口 | 四川 (略) http://** | 大英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 | 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