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略) 沙湾区沫溪河太平镇马胡埂村上游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沙湾区沫溪河太平镇马胡埂村上游段防洪治理工程 | (略) 沙湾区太平镇马胡埂村沫溪河两岸(起点:103度34分45.866秒,29度25分43.719秒;终点:103度36分15.879秒 ,29度25分32.249秒) | (略) 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 四川天和 (略) | 治理河道起点为谢尔湾(沫0+000):103°34′45.886″,29°25′43.719″,终点为板子桥(沫4+500):103°36′15.879″,29°25′32.249″,综合治理沫溪河河长4.5km,治理河道范围内新建堤防七段长2460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三段长852m,右岸新建堤防四段长1608m,河道清淤两段长590m,新建防洪连接道路长1816m。 | 废气: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强制性减排要求,减小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密闭围挡,加强施工作业面湿法作业,定期对场地、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强化表土、渣土堆场、表土堆场等覆盖措施,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避免风起扬尘。渣土运输车辆做好覆盖,选用符合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禁止使用劣质不合格油品。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避免车身、车轮带泥上路。混凝土集中拌合,设置围挡,临近居民一侧的围挡不得低于拌合站高度,并在围挡上面每隔3.0m设置雾状喷淋装置。 废水:合理安排河道清淤施工时间,严禁在汛期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缩短涉水施工时间。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选择合理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尽量减少开挖土方量,减少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悬浮物的数量。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就近堆放于河道两侧,设置沉淀池收集淤泥产生的渗滤液经沉淀后排放。各工区分别设置1个2m3的沉淀池,对拌合机清洗废水进行沉淀后循环使用,同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产生,禁止将含油废水外排进入水体。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车辆冲洗废水经10m3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基坑内设截流槽和积水坑,基坑内的水经沉淀后,上清液通过水泵抽至沫溪河排放。项目不设置集中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当地住户,不在施工区食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禁止夜间施工,倡导文明施工;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加强车辆管理,避免在夜间或其他休息时间运输大宗物料,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固废:施工期土石方尽量就地回填平衡,无法就地平衡的堆放于临时堆土场。堆土场需做好挡墙、截排水沟及沉淀池,防尘网覆盖,施工结束后用于堤后回填。临时占地设施建设时剥离表土采用袋装,作为临时堆土场挡墙,后期用于临时占地迹地回复的种植土。淤泥就近堆放于河道两侧,经自然晾干后用于堤后回填。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沉淀池底泥用于堤后回填。生活垃圾依托附近乡镇统一收集处理。 生态保护:优化施工作业方案,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并少占耕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恢复原地貌,开展施工迹地恢复和土地复耕。合理安排河道清淤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选择合理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尽量减少开挖土方量。开挖前,应设置围堰和防污屏等措施减缓对水质的影响。严禁将施工含油废水、固废排入河道。严格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重视表土保护,填挖相互结合,减少施工中弃土量,防止水土流失。注意保护周边植被、野生动物,尽可能减少对植被和动物栖息地的破坏。 项目已于2021年11月22日取得沙湾区水务局《 (略) 沙湾区沫溪河太平镇马胡埂村上游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乐沙水复﹝202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