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及国六催化剂载体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重庆 (略) “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及国六催化剂载体技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重庆 (略) “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及“国六催化剂载体技改项目” (略) 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区实施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4198m2,建筑面积28977.21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个生产车间(5#、6#、7#车间)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食堂、倒班楼(仅用于员工倒班使用)等设施。分别安装原料混料系统、挤出机、切割机、微波干燥机、自动梭式窑等生产设备用于生产陶瓷催化剂载体,可实现年产TWC载体340万升/a、DOC载体.430万升/a、GPF载体230万升/a。
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181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1.45万元,占总投资7.71%。
国六催化剂载体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4.7万元,占总投资3.41%。
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对照环评阶段,本项目建设地址、建设内容及规模、产品方案等均与环评阶段一致,工程建设前后周边主要敏感点和环境保护目标未发生明显变化。主要变动部分为:1.食堂调整至倒班楼1F,取消办公楼和食堂建筑物建设;2.窑炉尾气处理设施由直燃焚烧净化炉变更为蓄热式热力焚化炉(RTO);3.因环评阶段设计不合理,为满足实际生产需要,对部分设备规格型号、数量进行调整,但调整后总产量不变。4.实际总投资减少,环保投资增加。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 (略) 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渝环发[2014]65号),项目变更部分不属于重大变更。
国六催化剂载体项目属于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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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03奥福陶瓷二期验收报告(公示版).pdf10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