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怀宁 (略)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X-2024-12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怀宁 (略)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怀宁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怀宁县高 (略) 骑龙安置房17号
成交金额:*.00元
服务期:365日历天
四、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 (略) 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 (略) 怀宁县大王庙街65号,联系电话:055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 (略) 络形式向怀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略) 络形式提交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略) (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 (略)
地 址:怀宁县高 (略)
联系人:储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政信 (略)
地 址: (略) 怀宁县高河镇大王庙街65号
联系人:王 工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主任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