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大旺西北部排渠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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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肇庆大旺西北部排渠整治工程 |
建设单位 | (略) 大旺区水利局堤围管理处 |
建设地点 | 肇庆高新区西北部 |
编制单位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的建设任务为防洪排涝,设计范围为肇庆高新区白沙排渠以北、北主排渠以西的区域,总面积约为17.5km2,具体包括大达塘排渠、龙湖排渠、里塘排渠及北主排渠的整治(新建)工程。同时为了白沙排渠及东排渠的生态、景观需要,在东排洪渠与白沙排洪渠交汇处新建一座节制闸,保证其景观水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通过洒水湿法抑尘、冲洗出场车辆、对运送土方和散装物料的车辆进行覆盖等措施达标排放,施工机械和车辆燃油废气、金属结构件安装切割、焊接烟尘通过自然通风扩散,清淤、排渠底泥临时堆放异味会随着清淤工程的结束而终止,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施工废水、排渠底泥临时堆放渗滤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单位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隔声措施,可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施工固废定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处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切实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营运期 项目为肇庆大旺西北部排渠整治工程,通过本工程的建设,可提升河道的过流能力,疏通排渠阻水点,提高水动力,并对岸坡进行统一的规划整理,铺设草皮护坡,提升生态及水土保持功能,因此工程建成后河道内水生生态环境的稳定有积极作用。清淤工程完成初期由于河床底泥收到较大的扰动,且排渠水生态环境未得到恢复,可能会存在少量的底泥臭气。但随着水生态系统自净能力的恢复,底泥臭气在较短的时间内可以消失。加上沿岸绿化植物的恢复,后续运营过程对区域内环境空气改善是有利的。排渠项目本身无环境噪声产生,闸坝工程运营过程主要噪声污染源为电机运营过程产生的,通过建筑物隔声的同时通过在闸坝工程沿岸进行植树等绿化过程,可有效减少噪声对周围影响。项目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绿化树木的落叶和行人、车辆丢弃的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