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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 州 市 东 陂 至 四 方 井 旅 游 大 道 建 设 工 程
( K0 000 K1 399.865 段 ) 监 理
公 开 招 标 公 告
根 据 连 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连 发 改 行 2023 58 号 文 批 准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积 极 申 报 中 央 预 算 内 投 资 中 央 投 资 上 级 补 助 资 金 债 券 资 金 等 国 家 及 省
的 各 类 资 金 , 不 足 部 分 由 项 目 单 位 自 筹 或 本 级 财 政 配 套 解 决 ,招 标 人 为 连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连 州 市 东 陂 至 四 方 井 旅 游 大
道 建 设 工 程 ( K0 000 K1 399.865 段 ) 进 行 施 工 监 理 公 开 招 标 , 选 定 承 包 人 。
一 工 程 名 称 : 连 州 市 东 陂 至 四 方 井 旅 游 大 道 建 设 工 程
( K0 000 K1 399.865段 ) 监 理
项 目 代 码 : 2020-*-48-01-*
二 招 标 单 位 : 连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联 系 人 : 夏 先 生 联 系 电 话 : 0763-*
地 址 : 清 远 市 连 州 市 北 湖 路 66 号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中 穗 丰 华 建 设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黄 工 联 系 电 活 : 020-*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华 强 路 1 号 珠 控 商 务 大 厦 1905 室
招 标 监 督 机 构 : 连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投 诉 电 话 : 0763-*
三 建 设 地 点 : 广 东 省 清 远 市 连 州 市
四 本 工 程 总 投 资 : 本 项 目 建 设 安 装 工 程 费 约 为 6993.74 万 元 。
五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为 连 州 市 东 至 四 方 井 旅 游 大 道 建 设 工 程 , 起 点 位
于 东 破 镇 , 路 线 沿 G537 线 向 南 经 东 镇 大 新 桥 前 江 铺 青 草 洞 罗 角 村
何 家 新 塘 工 业 园 四 方 井 , 终 点 至 现 状 许 广 高 速 蔡 屋 村 分 离 式 立 交 桥 。 本
项 目 地 下 河 景 区 路 口 至 林 泉 大 厦 路 段 以 及 新 塘 工 业 园 至 许 广 高 速 蔡 屋 村 分 离
式 立 交 桥 路 段 为 扩 建 路 段 ,按 照 一 级 公 路 兼 城 市 主 干 路 标 准 建 设 , 扩 建 该 段 道
路 方 便 游 客 进 行 旅 游 , 扩 建 段 桩 号 范 围 KO 000 K1 400 K17 500 K23 255.969,
全 长 约 为 7.2km,道 路 宽 度 扩 建 为 24m 其 余 路 段 按 照 现 状 加 铺 沥 青 方 案 实 施 ,
全 长 约 21.9km, 按 照 二 级 公 路 标 准 建 设 。
为 推 动 东 陂 镇 入 选 广 东 省 城 乡 融 合 发 展 省 级 中 心 镇 , 本 次 招 标 范 围 为 连
州 市 东 陂 至 四 方 井 旅 游 大 道 建 设 工 程 ( K0 000 K1 399.865 段 ) , 采 用 一 级 公
路 兼 城 市 主 干 路 标 准 进 行 设 计 , 设 计 速 度 为 60km/h, 建 安 费 约 *.86
元 。 工 程 内 容 : 包 含 道 路 工 程 交 通 及 交 通 疏 解 工 程 排 水 工 程 照 明 工 程
景 观 绿 化 工 程 电 力 通 信 土 建 工 程 桥 涵 工 程 管 线 迁 改 工 程 溶 洞 处 理 工
程 等 。
六 本 工 程 招 标 金 额 : 监 理 费 为 160.81 万 元 。
七 资 金 来 源 : 积 极 申 报 中 央 预 算 内 投 资 中 央 投 资 上 级 补 助 资 金
债 券 资 金 等 国 家 及 省 的 各 类 资 金 , 不 足 部 分 由 项 目 单 位 自 筹 或 本 级 财 政 配 套
解 决 。
八 标 段 划 分 及 各 标 段 招 标 内 容 监 理 范 围 :
1 标 段 划 分 : 1 个 标 段
2 招 标 内 容 : 经 批 准 建 设 的 全 部 建 设 内 容 ( 具 体 内 容 以 施 工 图 与 招 标 人
要 求 为 准 ) , 包 括 本 工 程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期 施 工 准 备 期 施 工 期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及 保 修 等 全 过 程 监 理 服 务 。
3 监 理 范 围 : 从 监 理 人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起 算 , 至 所 有 工 程 保 修 期 结 束 且
办 妥 竣 工 结 算 止 ( 此 处 竣 工 结 算 指 * 方 终 审 部 门 进 行 的 竣 工 结 算 ) 。 包 括 本
工 程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期 施 工 准 备 期 施 工 期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及 保 修 等 全 过
程 监 理 服 务 。
九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投 标 人 提 问 时 间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开 标 时 间 等 :
详 见 附 件 一 : 招 投 标 日 程 安 排 表 。
十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与 递 交
1 本 项 目 采 用 电 子 招 投 标 方 式 , 投 标 人 须 递 交 具 备 法 律 效 力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 投 标 人 应 当 使 用 广 东 省 内 依 法 设 立 的 电 子 认 证 服 务 机 构 发 放 的 CA证 书
进 行 电 子 投 标 , 未 办 理 CA证 书 的 投 标 人 应 及 时 办 理 。
2 投 标 人 应 登 录 清 远 市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平 台 录 入 相 关 信 息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 并 完 整 上 传 至 交 易 平 台 。
十 一 投 标 人 合 格 条 件 :
1 投 标 人 参 加 投 标 的 意 思 表 达 清 楚 , 投 标 人 代 表 被 授 权 有 效 。
2 投 标 人 均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恪 , 按 国 家 法 律 经 营 。
3 投 标 人 具 有 承 接 本 项 目 所 需 的 建 设 行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工 程 监 理 综 合 资
质 * 级 或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监 理 * 级 资 质 。
4 项 目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必 须 具 有 建 设 部 2006 年 4 月 1 日 后 颁 发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证 书 , 且 其 注 册 证 书 专 业 为 :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 注 册 执 业 单 位 为 投 标 人 本 公 司 , 且 在 有 效 期 内 。
5 专 业 监 理 人 员 最 低 配 置 要 求 : ( 1)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 2 人 ) :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必 须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具 备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证 书 , 注 册 专 业 须
含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 执 业 单 位 为 投 标 人 本 公 司 , 且 在 有 效 期 内 具 备 有
效 的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岗 位 证 书 ( 证 书 专 业 须 含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 且 在 有 效
期 内 ) 。 ( 2) 监 理 员 : 人 数 为 2 名 , 必 须 具 备 有 效 的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岗 位 证
书 或 监 理 员 岗 位 证 书 。
6 投 标 人 须 在 清 远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办 理 清 远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行
业 企 业 诚 信 档 案 , 且 信 用 等 级 不 为 D 级 本 项 目 所 需 资 质 已 录 入 该 档 案 ,
企 业 诚 信 档 案 处 在 有 效 期 内 。
7 关 于 联 合 体 投 标 :
本 次 招 标 接 受 /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应 以 /为 主 办 方 , 并 签 定 联 合 体 共 同 投 标 协 议 。 投 标 人 拟 任 本 工 程 项 目
总 监 应 为 主 办 方 正 式 员 工 。 联 合 休 共 同 投 标 协 议 应 明 确 约 定 各 方 拟 承 担 的 工
作 和 责 任 。 在 评 标 环 节 , 其 同 一 专 业 的 资 质 诚 信 评 价 分 数 等 指 标 按 联 合 体
成 员 中 最 低 者 确 定 。
8 各 投 标 人 均 可 就 本 招 标 项 目 上 述 标 段 中 的 1( 具 体 数 量 ) 个 标 段 投 标 ,
但 最 多 允 许 中 标 1( 具 体 数 量 ) 个 标 段 。
9 投 标 人 未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http://**)
中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以 及 未 在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中 被
列 入 黑 名 单 或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 以 评 标 当 天 在 上 述 网 站 査 询 结 果 为 准 ,
同 时 对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记 录 和 证 据 截 图 存 档 。 如 相 关 失 信 记 录 己 失 效 , 投 标 人
须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资 料 )
十 二 潜 在 投 标 人 可 在 清 远 市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平 台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
十 三 本 公 告 在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和 清 远 市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平 台 等 法 定 媒 体 发 布 。 本 公 告 在 不 同 法 定 媒 体 发 布 的 文 本 如 有 不 同 之 处 ,
以 在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发 布 的 文 本 为 准 。 本 公 告 的 修 改 补 充 在 清 远 市
政 务 服 务 屮 心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平 台 发 布 。
特 别 提 示 :
一 投 标 人 在 本 项 目 招 标 人 的 工 程 项 目 中 存 在 下 列 行 为 的 , 将 被 拒 绝 6
个 月 内 参 与 招 标 人 后 续 工 程 投 标 : ( 注 : 拒 绝 投 标 时 限 由 招 标 人 视 严 重 程 度
确 定 , 最 低 三 个 月 起 , 自 招 标 人 发 出 通 知 之 日 起 计 )
1.将 中 标 工 程 转 包 或 者 违 法 分 包 的
2.在 中 标 工 程 中 不 执 行 质 量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规 定 的 , 造 成 质 垦 或 安 全 事
故 的
3.存 在 围 标 或 串 标 情 形 的
4.存 在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屮 标 情 形 的 。
附 : 本 次 招 标 被 书 面 拒 绝 的 投 标 单 位 名 单 ( 如 有 ) : 无
招 标 人 : 连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招 标 代 理 : 中 穗 丰 华 建 设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日 期 : 2023 年 11 月 7 日
附 件 一 招 投 标 日 程 安 排 表工 程 名 称 连 州 市 东 陂 至 四 方 井 旅 游大 道 建 设 工 程( K0 000 K1 399.865段 )监 理 工 程 编 号 GC*招 标 公 告开 始 时 间 2023年 11月 07日 17:30 招 标 公 告 结 束 时 间 2023年 11月 28日 15:00投 标 人 提 问开 始 时 间 2023年 11月 07日 17:30 投 标 人 提 问 结 束 时间 2023年 11月 17日 17:30保 证 金 到 账 截 止
时 间 2023年 11月 28日 15:00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2023年 11月 28日 15:00递 交 投 标 文 件开 始 时 间 2023年 11月 07日 17:30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时 间 2023年 11月 28日 15:00标 段 名 称 连 州 市 东 陂 至 四 方 井 旅 游大 道 建 设 工 程( K0 000 K1 399.865段 )监 理 标 段 编 号 GC*开 标 时 间 2023年 11月 28日 15:00 开 标 地 点 网 上 开 标 大 厅评 标 时 间 2023年 11月 29日 11:00 评 标 地 点 连 州 市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一楼 评 标 一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