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生物工程药物生产车间及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江 (略) 1099号正大天晴药业集团 (略) 现有厂区内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 (略) | 江苏环保产 (略) | 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9#楼内建设,利用现有预留厂房建设一条单抗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物制剂(冻干粉针);拟在9#楼顶新建一台6t/h燃气锅炉及排气筒;增加纯化水和注射用水制备能力;环保工程方面,将现有项目300t/d处理装置改造为1000t/d。工艺由现有的“调节+A2/O+混凝沉淀+消毒+过滤”改为“调节+A2/O+MBR+除磷+过滤+消毒”,主要是增加了MBR以及除磷工序。 | 废气:项目工艺废气依托现有“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依托屋顶现有22m高排气筒DA015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新建1台6t/h锅炉燃烧的天然气通过新建1根23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废水: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层析纯化废水、生产设备清洗水等废水需进行灭活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与其他废水及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本项目改造,工艺为“调节+A2/O+MBR+除磷+过滤+消毒”)处理后达到《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直排限值要求。 (略) (略) 进入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噪声源经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本项目可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各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全部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2 | 微氧舱及医疗产品配件加工生产项目 | (略) 江宁区湖熟 (略) 589号 | 南京 (略) | 南京 (略) | 建设地 (略) 江宁区湖熟 (略) 589号。拟投资*元,租赁南京 (略) 现有厂房,建筑面积7440m2,建设微氧舱及医疗产品配件加工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微氧舱300套、医疗产品设备1500套。项目劳动定员54人,不设食堂及宿舍。 | 废气: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采取配套集气罩收集,处理后烟尘无组织排放;激光切割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进行处理,处理后烟尘无组织排放。喷涂、晾干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经通过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经“水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_4439-2022)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和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可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 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达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至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句容河。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噪声: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 (略) 光电技术技工学校的东侧和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南侧厂界位于主干道一侧25m范围,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南京乾鼎长 (略) )处置;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点暂存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