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工作目标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制度, (略) 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效能, (略) 民办职业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评估, (略)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一步明确办学思想、总结办学经验、提高办学水平和社会信誉,增 (略) 场能力,促进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以满足行业、企业、社会人才需求。
二、评估范围
经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三、评估内容
补贴性培训机构星级划分评估,分为办学必备条件评估和办学规范性、办学质量评估。此外考察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品牌建设情况。
(一)办学必备条件。包括依法办学、人员条件、办学资产、办学场所、诚信情况。
(二)办学规范性和质量。包括学校建设、办学规范、培训设备、办学师资、办学场所、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和质量、安全管理及内部管理等。
(三)党建和品牌建设。包括党组织建立,开展党建活动,参与社会活动,聘请技能大师等高技能人才授课,开展特色办学,形成办学成果,参与技能竞赛活动等方面考察职业培训学校是 (略) 场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邹本梁??人社局副局长
副组长:裴文奇??人社局就业创业股股长
成员:敖晓晶??人社局就业创业股副股长
时成存??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秀龙??人社局就业创业股科员
(二)评估工作安排
评估分两个阶段进行,包括自评、初评。
1.自评。人社局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职业培训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评估方式、评估标准等学习培训。组织辖区内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根据办学必备条件,对照本单位实际进行自评,自评结果及承诺书已报送人社局。
2.初评。人社局领导小组结合年检情况于4月1日至4月3日对自评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初评,初评等级分为四星、三星、二星、一星4个等级。将对初评三星、二星、一星情况予以公示,若有异议,收集评估对象的复核申请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
五、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对标对表认真进行自评,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项提供佐证材料按时报送。要以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培训档案,加强师资队*建设,提高办学质量。
(二)高度重视评估工作,通过规范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星级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日常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提高其办学质量。
后附:星级划分评分结果表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