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防汛抗旱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5日 15:3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 (略) ”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31日 08: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 (略) ”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 ||
预算金额 | ¥13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湖北省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应急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蒲阳大道5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大兴家私城管委会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2024年防汛抗旱物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8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2024年防汛抗旱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139.9827(万元)
6、最高限价:139.9827(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相关声明或者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 (略) 站:http://**;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3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 (略) ”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0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荆大道21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5、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 号)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工商银行程凯*,农商行陈奔*,湖北银行郑宇婷*,中国银行陈浩宇*,融兴村镇银行李勇*,农业银行陈雨晖*,邮政储蓄银行褚敏华*,建设银行胡达峰*,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李琪071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蒲阳大道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 (略)
地 址: (略) 大兴家私城管委会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湖北省 (略)
电 话:*